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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单填写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15-11-10 17:11:26

  核验单填写说明

  1. 网站主办者名称与您备案的主体“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保持一致;

  2. 域名需和您在备案系统中填写的“网站域名”保持一致,在系统中提交时填写了几个,在核验单上就填写几个;

  3. 接入服务商填写部分及核验人签字盖章处无需填写;

  4. 核验单下方网站负责人签字处填写备案信息中的网站负责人姓名,单位性质备案的客户,网站负责人签字处还需加盖企业公章;

  5. 下载打印后,请用黑色签字笔签署三份。

  另外:

  1.新疆、 江西地区的要求:个人性质备案的客户,需要在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处加盖个人手印;

  2. 江苏地区的要求:网站备案(备案正常的网站和此次准备要提交的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列表中的域名,必须全部填写在核验单上;

  3. 广东备案主体为个人的,《核验单》需手写以下内容:“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