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备案网站进行核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7 11:11:26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阿里云将于2015年3月13日起将核查未备案网站,如您的网站尚未备案,请您尽快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待备案成功后域名方可解析及访问网站, 如您的网站在2015年3月30日前还未成功取得备案号,您网站的正常访问将会受到影响。 为保证网站正常访问,请尽快登陆到aliyun.gein.cn申请备案, 如何申请备案:请您登录代备案管理系统中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流程链接:http://help.aliyun.com/knowledge_detail.htm?knowledgeId=5974952 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网站尚未备案,请尽快提交备案申请并取得备案号,以保证您的网站正常访问,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相关政策法规: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如有其他备案问题,请咨询阿里云备案客服电话400-600-8500转3。 特此通知。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上一条: 关于近期幕布快递时间延缓的通知 下一条: 2015年端午期间将暂停发送幕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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